加强改革协调  促进任务落实 渭南市编办印发指导意见规范县级深改办机构设置

时间: 2016-04-28 11:42 来源: 渭南市编办

为了加快推进县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贯彻落实,日前,渭南市编办印发《关于县(市、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深改办主要职能、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深改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规范县级深改办机构设置,既是响应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工作要求,也是加强全市深改工作体系的实际需要。市编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新一轮党政群机构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及时研究提出四方面指导意见:一是明确机构,设立深改办,为各县(市、区)委深改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二是指导设置,深改办可在县(市、区)委办或其它部门加挂牌子,深改办主任由所加挂牌子的主要领导兼任,另设专职副主任1名,具体机构设置由县级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三是统筹编制,县级在本级行政编制总额内,可统筹调剂深改办编制和人员,保证专人负责深改工作。四是确定职能,规定县级深改办承担深改组日常工作等10项职责。按照工作安排,县级编办将根据《指导意见》研究确定机构后,上报市编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