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碑林区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重心,深入推行“行政效能革命”,扎实做好权责清单的发布与管理工作,着力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削减不必要的办事环节,全力推行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用“追赶超越”之力,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一、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
碑林区把有利于服务群众、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基本出发点,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梳理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形成了《碑林区区级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共涉及事项3272项,并逐事项制定了流程表、流程图同时对外公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明明白白。二是扎实做好行政事权的取消和承接工作,确保下放的事权“接得住、管得好”。截至9月底,全区共计取消和承接事权231项。三是形成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西安市碑林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以及行政事权的取消和承接情况,同步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对167项事项进行了增补、取消和要素调整。
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解决群众办事“环节多”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投资环境,碑林区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分两个批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6项,保留区级部门中介服务事项38项,涉及15个部门,其中区级部门11家29项,垂管单位4家9项。同时明确,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通过清理规范,碑林区进一步破除了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促进了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了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解决群众办事“证明多”问题
为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碑林区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持依法依规和合理合情原则,做到“六个一律”,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一律取消。目前,梳理统计全区涉及企业和民生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56项,涉及12家单位。同时明确,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企业提供。各单位不得擅自增设证明环节,确需新设的必须按照程序审查论证后纳入清单管理。通过“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碑林区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区追赶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四、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群众办事“跑腿多”问题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生态环境,碑林区基于已公布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推行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分类梳理规范。按照“已经能够实现跑一次、通过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可以实现跑一次、经过改革优化能够实现跑一次”三种情况,对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甄别,经审核规范后按照程序对外公布。二是做好一次性告知。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逐项制作办事流程图、“明白卡”,加大事前一次性告知力度。三是拓宽宣传渠道。除利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公布事项外,还通过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手机APP,QQ群、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媒介,告知群众办理事项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步骤,推行容缺服务和快递送达结果服务。目前,全区分两个批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377项,其中“零上门”21项,共涉及33家单位。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碑林区进一步减少了办事环节和事项要素,优化简化了办事流程,逐步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切实增强了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