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资源   优化结构 咸阳市国有林场改革定性定编取得实效

时间: 2017-11-27 10:56 来源: 咸阳市编办

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工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省、市改革的总体部署,咸阳市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明确定性为重点,全面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定性定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定性质、明确公益功能。改革前,全市有11个国有林场,其中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在综合考虑各县自身财力、林场自然条件和发展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将全市11个国有林场统一定性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职责。

二、盘资源、综合设置机构。改革前,全市国有林场及其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苗木、木材检验站和林场机构17个,该市将国有林场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苗木、木材检验站等机构与林场机构合并,实行“一套机构、多块牌子”,进行合并设置:将乾陵风景林场与县国营苗圃、永寿槐平林场与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三原县嵯峨山林场与嵯峨山森林公园、旬邑县南寺木材检验站、阳坡头木材检查站与马栏林场、旬邑县马曲木材检验站、暗门子木材检查站、小寺子苗圃与石门林场进行整合,改革共整合精减事业机构8个。同时,借势借力,对县域内职责任务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较小的林业机构进行整合,将长武县林业规划设计队与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淳化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与县林业工作站、淳化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与县林木种苗工作站进行整合,整合精减事业机构3个。

三、挖潜力、精减收回编制。创新编制管理,对原编制内工勤和一般技能人员只出不进,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对森林管护、造林营林、森林抚育等一般性管护工作人员,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编制聘用名额管理。

通过改革,全市共整合精减事业机构11个,核减人员编制36名,基本形成了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资源有效监管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