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宝鸡市编办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调研、主动作为,积极贯彻落实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
(一)领会政策,对标改革方向。认真学习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确定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的基本定位,精准把握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的改革方向,力争通过改革创新增强公证机构的发展活力。
(二)全面调研,掌握改革重点。对全市公证机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现状进行专题调研。通过上门走访、专题研讨、交流座谈等形式,会同市司法局对公证机构业务运行、工作特点、人员结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研判,对机构设置、职能划转、编制配备、人员调整等工作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了研究分析,精确研判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
(三)统筹兼顾,拟定改革方案。及时会同市司法局向市委、市政府、市编委领导汇报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同时,联合市司法局转发了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转发司法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意见》(陕司通〔2017〕119号)的通知,并就县区公证体制改革中有关问题提出了要求。多次就全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市司法局进行沟通研究,重点就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职能任务、机构类别、编制核定、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改革措施等问题作了研究分析,确保方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保障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