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委编委印发《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持续发挥好权责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作用。
《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陕西省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口径和标准》《陕西省权责清单责任事项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总结了实践工作中的好经验,借鉴了外地先行地区成熟做法,征求了有关方面建议意见。《办法》突出规范性,对部门权责清单概念、构成、要素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牵头部门、行政职权实施部门、合法合规审查部门责任及协作配合机制;突出操作性,对部门权责清单日常动态调整、集中统一调整和特殊专项调整情形、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突出权威性,强化对权责清单运用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把权责清单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履职评估、监督检查、年度报告等范畴,与机构编制事项优化调整相挂钩,并列明9种违反规定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的情形,切实维护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