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扎实有序推进市县机构改革

时间: 2019-03-08 10:05 来源: 商洛市委编办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商洛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突出“六个加强”,有力有序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快速、稳妥、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去年以来,将机构改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专门编写学习材料,组织召开全市编办主任工作会、机构改革工作专班会议,解读改革目标和政策,全面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弄清机构改革“改什么、怎么改”,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基础资料。2018年6月初,对市、县党政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涉改部门(单位)调研摸底,全面掌握了机构设置、职责配置、职数配备、编制数量、职能发挥等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省委机构改革动员会后,迅速行动,以市委名义印发了《商洛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市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专班,组建了3个工作小组,强化了工作力量,明确了主要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

四是加强沟通汇报,精心制定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先后10余次向省委编办领导汇报沟通、20余次与县区协商沟通,广泛征求市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各县区对本次改革的意见建议。克服机构限额刚性约束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等各种困难,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落实到具体改革方案之中,制定的两个方案和一个指导意见做到了既符合中央、省委要求又切合我市实际,得到了市、县两级一致认可,在省委改革专班审核中一次通过。

五是加强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2月20日商洛市召开了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2月27日召开了市级机关、部门“三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步步推进,无缝衔接。改革后,市级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政府工作部门33个。

六是加强纪律要求,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改革启动初期,市委组织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改革期间部分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实行冻结的通知》。改革推进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为改革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该市市级新组建的9个机构已挂牌,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文件已经印发,正在开展“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交接、资产移交等,计划3月10日前印发部门“三定”规定。县级机构改革高效有序推进,七县区均已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现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3月15日前印发部门“三定规定”,确保3月底前完成市县(区)机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