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治建设水平与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息息相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以法治队伍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力量保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组成部分,为法治队伍发展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也已纳入到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范畴中。济南市在着力建设法治政府“济南样板”中,致力于建设人民认可和信赖的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济南”的长远发展、坚定不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实现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目标,务必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打造一支具有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特点的法治工作队伍。
把好“政治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对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具体而言,摆在首位的就是要以科学理论武装自己。一方面要牢牢抓住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关键点,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则是要落实理想信念的教育。法治工作者在工作中奋勇前进,需要理想信念的航标灯进行指引;在与艰难险阻的抗争中,更需要理想信念作为其精神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法治队伍整体素质、维护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实现的首要环节。正是有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支持,才确保了法治工作者能够在政治上坚持正确的方向、在面对思想干扰时能够自觉抵御、在开展法治工作时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济南市在打造法治政府的“济南样板”中,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系统性地将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到位,确保济南市法治工作队伍政治方向正确;确保筑牢政治建设基础,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使法治工作队伍不断砥砺前行、行稳致远,在新长征路上不断书写出华美篇章。
把好“廉洁关”落实严格管理监督
法治工作者要依法行使立法、执法、司法和监察权,因此法治工作者务必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时刻检视自身的言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约束下行使、在阳光监督中运行。落实严格管理监督,能够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在法治实践中面对复杂考验时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勇毅前行。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管理与监督,一要将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必修课。法律职业道德是法治工作队伍中全体人员在从事职务活动时所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及行为准则。法律职业道德在实践中贯穿在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能够使法治工作人员加强自我约束,坚定其理想信念,从根本上防范其做出破坏规则的行为。二要对权力行使加强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监督权力是司法改革的重点任务,“通过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法治监督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其目的是要将权力纳入法治化轨道中,确保法治工作人员权力行使符合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以制度规范行为,方能对权力行使进行最有效的约束。三要确保反腐败工作持续进行。对清除法治工作队伍中的蛀虫要有决心和毅力,常备不懈将反腐败斗争向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首先要做到对自己严格要求,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法治机关应积极开展整顿作风、落实监督的专项活动,严防出现破坏纪律的不当行为,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纪律意识,确保法治工作队伍的纯洁性。济南市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坚持开展常态化法治督察,以法治考核“1+5”的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走实入心。
把好“能力关”增强专业素质能力
法治工作者必须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专业素质,否则会对时代进步发展感到力不从心,在面临各项工作时难以应对,从而动摇理想信念。确保政治建设行之有效,首先要确保理论素养合格。法治工作所处理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要求法治工作者要具备专业的能力、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完备的专业思维。所以,在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方面,一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二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三要完善考核机制。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提示我们,要以提高准入门槛和持续教育培训来确保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并进一步提高法治业务工作能力。提高专业素质能够从根本上破解当下部分法治工作人员“本领恐慌”法治难题。同时对法治工作者的能力进行考核,以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以此来使法治工作者自觉提高本领、提高业务水平。
在“法治济南”建设中,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以讲案学法等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对法治工作队伍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济南市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定期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活动,使法治工作者理想信念清晰,具有不断进步、勇于担当的大无畏精神,确保法治工作队伍信念坚定、勇担责任、能力出众、作风过硬。
把好“人才关”创新法治人才培育机制
法治工作者所从事的职业行为具有高专业性和高风险性。为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后备力量充足,需加强法治人才培育机制。这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法治人才培育机制是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在法治队伍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培育能够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法治人才是法学教学和培育的基本任务,也是法治队伍发展的切实需求。只有不断培养补充高素质法治人才,才能确保法治工作队伍慎始敬终、不断前行。培育符合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的高素质人才,确保法治队伍人才驱动引擎激活,亦是助力法治国家建设的客观所需。
济南市因地制宜,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工作队伍、市属高校、各类企业中开展法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各类培训会。以传、帮、带的方式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中青年人才的综合素质。通过不同部门的交流会,培养跨学科人才,以适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法律内容更新变化。持之以恒确保优秀人才引进力度,适应职业流动性的增强,使人才培育向系统化和协同化发展。针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特点,济南市积极开展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培训村居“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人数总计达23194人。通过在政法系统开展“十佳青年评选”人才激励机制,形成主动学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法治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需要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当前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时代、面临新机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唯有积极发展,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人才关,才能在依法治国建设中更主动地发挥作用。
上一条 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述评 20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