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结束,精简率达44.50%

时间: 2002-03-30 00:00 来源: 机构编制工作动态(2001)第十期

省政府在8月31日召开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省经贸委等25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结果。至此,列入清理范围的省政府50个部门和单位,除4个部门没有行政审批事项外,46个部门和单位原有的1475项审批事项,经过全面清理,共精简657项,精简率达到44.54%,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树立陕西新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总结这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切实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委书记李建国同志在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就此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1]31号)。6月8日又召开了动员大会,程安东省长亲自做了动员讲话,并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贾治邦同志为组长的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20人组成的办公室。省编办两名领导同志还分别带队赴湖南、江西、广东、北京、深圳等五个省市进行了学习和借鉴。省级各部门和单位也都由一把手亲自负责,把清理工作列为大事来抓,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保证了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指导工作深入细致。省审改办自6月12日成立后,针对前一段清理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采取了三条有效的措施:一是编写了《省政府机关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操作办法》。把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清理范围、操作标准、精简比例、规范要求等一一都说清楚,讲明白;二是举办操作人员培训班。对列入清理范围的50个部门和单位具体承办清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讲解了操作办法,介绍了外省经验,说明了表格填报要求。三是深入部门和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审改办4个审核小组,从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自查自清阶段就开始深入下去,分别对承担审核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操作指导。即使进入审核阶段后,仍然是把审核与指导结合起来,边审核、边指导、边规范、边协商,保证了审批事项立项明确,依据完备,分类准确,保留与精简的界线清楚,使清理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清理部门和领导机关三个方面的认同和满意。

三、46个部门、单位都达到或超过40%的精简比例。列入清理范围的省政府50个部门和单位,除政府办公厅、监察厅、研究室和信访局四个部门没有审批事项外,其余都完成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任务,不仅总体精简率为44.54%,而且每个部门都达到或超过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0%的精简比例。有13个部门和单位还达或到超过了50%,其中省审计厅,体改办精简率为100%;盐务局为70%,计生委为66.67%,乡企局为57.64%,粮食局为57.14%,信息产业厅为54.55%,财政厅为53.06%;外贸厅、卫生厅、法制办、农发办和水保局各为50%。审批项目较多的省经贸委也达到了48.86%的。据了解到的全国各省市精简情况看,兄弟省市的统计局、药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精简比例都没有达到40%的精简比例,而我省却分别达到44.44%、45.24%和42.05%。

四、层层严格把关。各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从部门上报到政府批准,先后要经过五个审批环节:一是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定后上报审改办;二是审改办的4个审核小组逐部门、逐项目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同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三是各审核小组将对部门、单位的审核意见提交审改办主任会议进行审核,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四是审改领导小组进行逐部门、逐单位审议,进一步进行规范;五是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定。每个审核环节都能够按照陕政发[2001]31号文件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目标进行逐部门、逐项目严格审核,确保了各个清理方案的全面、规范和完善,为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编办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