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全面完成县镇机构改革

时间: 2015-12-01 17:17 来源: 长武县编办

今年以来,长武县委、县政府根据中、省、市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县镇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了以简政放权、理顺条块关系、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县级党政群机关及各镇(办)“三定”规定已全部制定印发,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资产已全部划转,全面完成了县镇机构改革任务。
   在县级机构改革中,整合了工商、质监、食药、盐务、物价等部门的职责,组建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责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改革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从原来的26个减少到18个;按照“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的要求,通过严格制定“三定”规定,县级党政群机关精减领导职数41名;共精减行政编制76名,占县级行政编制总额的11%。
   在镇(办)机构改革中,对原来各镇(办)设立的“五办七站”进行了整合,统一设立了“三办六站”;将县级各部门派驻镇(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财政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工商行政管理所、畜牧兽医站的编制、人员、财产全部划归镇(办)管理,业务上受县级部门指导;将各镇(办)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站的职责和人员划转到了各镇(办)卫生院,并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健康教育中心牌子。
   全面清理了县级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原有的29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核,取消行政审批职能149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审批事项38项。
   将县级产业发展、项目投资、规划建设、社会管理、市场监管以及干部考核等10个部门、3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过委托交办的方式下放到了所有镇(办)。从县到村,分别设置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提高了镇(办)发展经济、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