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委编办“四举措”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时间: 2022-06-27 11:06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

为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走深走实,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着眼于机构编制职责科学配置,通过编制清单、调配资源,推动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切实促进基层明责减负、赋能增效。

一、差异化配置镇(街道、管委会)内设机构。全面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各镇(街道、管委会)关于重塑基层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推进镇(街道、管委会)分类管理、机构编制资源差异化配置,在海岛管委会、东极镇等小型乡镇对应设置“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需要的职能机构,实行机构、平台、人员一体化管理。调整现有综合信息指挥室设置,实行单设或与党政办合署办公模式,配备专门力量,强化其统筹协调、督查考评、分析研判、执法协调和应急指挥等职能。

二、动态调整县乡权责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移情况,对照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基本目录库、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做好办事指南和流程更新,通过全面筛查梳理上报审核,2020年以来全区42个部门共动态调整行政权力1695项,调整后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5235项;对省里明确的140项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全部调整入库,完成权力事项受理条件、法定期限、申请材料、事项流程图等基本要素填报编制,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

三、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执法人员力量下沉。精简整合农业和文化市场两支专业执法队伍,相关的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事项均已对接明确。通过走访调研、会议调度、文件通报等形式,积极推动执法力量集中下沉,截至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卫生监督、海洋渔业等4家区级执法队伍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2家市级派驻执法队伍的下沉方案已完成印发,6家执法队伍共下沉编制达70.1%;下沉人员达70%。

四、开展镇(街道)编制统筹管理的基础工作。探索构建镇(街道)编制效益评估指数体系,选取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社区(村)等社会指标以及规上工业总产值、税收收入、经营主体等经济指标,区分海岛、本岛及工业、生态旅游等镇(街道)定位,分类确定指标权重,对比各镇(街道)财政供养人员,初步估算每年编制产生效益,为编制统筹配备提供数据支撑。推进镇(街道)与部门派驻人员编制、中层职数统筹使用,支持镇(街道)在核定总量内按需调配人员岗位。建立镇(街道)人员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保障重点镇、街道和重点领域的用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