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编办多措并举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整合精简工作

时间: 2017-08-07 10:26 来源: 宝鸡市编办

宝鸡市编办坚持“精简高效、优化配置、创新管理、提升效能”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作为,着力优化事业单位布局设置和编制配置,市属事业单位整合精简规范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调研沟通,宣讲政策。市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动员会召开之后,由宝鸡市编办领导带队,组成调研组,有针对性的选择卫生、交通、农业、水利等下属事业单位多的部门展开前期调研,通过座谈交流,与部门深入分析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职责任务和运行现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业务工作实际,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逐一对其下属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整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针对部门事业单位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思想顾虑,凝聚改革共识。

二是紧贴实际,拟提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分层次召开整合精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涉关部门单位结合下属事业单位的历史沿革、机构现状、编制资源等情况,紧贴实际,着眼发展,提出了符合本单位本部门的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市编办统一审核。

三是从严把关,会议审定。宝鸡市编办对各部门上报的事业单位整合精简工作方案,逐一进行审核,科学合理界定事业单位公益性质和职责任务,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具备转企条件的,撤销事业建制;对职能相同或相近的、职责任务不饱满的、空编数额较大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对保留和整合后的事业单位,突出该单位的公益属性,重新确定机构名称、核定社会功能、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目前,宝鸡市工信局等35个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规范意见,已经宝鸡市编委研究,现已全部印发。宝鸡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27个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整合精简规范方案已提出意见,按程序提交市编会审议。这次整合精简工作,全市预计共减少事业编制680名,减少事业单位40个。

四是印发“九定”,督促实施。按照宝鸡市编委会研究审定的整合精简意见,及时起草事业单位“九定”方案,重点对历史长久、职责交叉的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设置、机构规格、经费形式、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明确,使得事业单位的职责更加清晰、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整合精简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答疑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