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见效

时间: 2021-11-01 09:40 来源: 省委编办

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省委编办将学习党史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聚焦职能定位,突出开发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省委编办以加强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在充分调研摸底,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和形态特征,精准制定《陕西省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发区管理机构审批权限、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等内容。在内设机构限额内单设党的工作部门,全面加强党对开发区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开发区放权授权力度,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咸阳、安康等市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事权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实行清单管理,赋予开发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宝鸡市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半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7.3亿元,陕西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全国机床工具、智能制造、传感器等产业的重要承载区。开发区在产业结构升级、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聚焦空间布局,精准优化开发区组织架构配置。省委编办立足开发区总体布局,加强管理机构区域统筹,对全省182个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整合规范,加大动态调剂和创新挖潜力度,优化开发区编制资源配置。按照“撤多建一”或“撤一建一”原则,建立开发区管理机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开发区性质、规模、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人员编制规模。整合归并现有内设机构,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规范领导职数设置,从严控制设置派驻机构和事业单位。在西安市阎良区等地探索“区政合一”管理体制,在合理划分职责基础上统筹设置机构,促进开发区与行政区协调发展。对违规设置的机构,特别是2011年底以后设立的副厅级以上机构、2015年以后设立的副处级以上机构,加大清理、消化和整改力度。对因清理整合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3-5年的过渡期。本次规范后,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减少23.63%,其中处级管理机构减少18.18%,科级管理机构减少36.51%;领导职数减少32.38%,其中处级减少38.51%,科级减少23.13%。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效益得到有力提升,实现了轻装上阵。

聚焦民生关切,大力释放开发区改革发展活力。省委编办通过全面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开发区瘦身健体,助力开发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教育、卫生、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力度,推动教育卫生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鼓励开发区在兴办模式、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转型,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切实激发开发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成为推动陕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西安市开发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行学生作业不离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西咸新区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为45家企业落实兑现奖补资金2941万元;创新便民利企举措,积极推行奖励政策“免申即享”,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以社区为中心,通过智慧化网格化平台和专职网格员上门走访代办,为居民提供“帮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城乡深度融合的成果惠及更多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