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省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聚焦重点工作,突出“三精准三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为加强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准开展摸底统计,扎实制定实施方案。省委编办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先后赴山东、四川、重庆及省内西安、渭南等地就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分类、名称、规模、分布、审批权限、管理机构等现状,为规范全省各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充分调研摸底、广泛听取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委编办意见的基础上,省委编办多次赴中央编办请示沟通,在贯彻好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陕西实际,精准制定《陕西省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发区管理机构审批权限、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等内容。
精准做好调研督导,扎实推动任务落实。中央编委《指导意见》印发后,省委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工作,专题听取规范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编办成立了工作专班,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科学谋划,召集省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工信厅等与开发区相关的省级部门进行专题座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地市督导检查,指导各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政策解释,确保推进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精准优化组织架构,扎实推进体制创新。全面加强党对开发区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在内设机构限额内单设党的工作部门。按照“撤多建一”或“撤一建一”原则,建立开发区管理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开发区放权授权力度,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建立开发区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量分成机制,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加大动态调剂和创新挖潜力度,优化开发区编制资源配置。根据开发区性质、规模、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人员编制规模。规范领导职数设置,从严控制设置派驻机构和事业单位。整合归并现有内设机构,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对违规设置的机构,特别是2011年底以后设立的副厅级以上机构、2015年以后设立的副处级以上机构,加大清理、消化和整改力度。对因清理整合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3-5年的过渡期。本次规范后,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减少23.63%,其中处级管理机构减少18.18%,科级管理机构减少36.51%;领导职数减少32.38%,其中处级减少38.51%,科级减少23.13%。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效益得到有力提升,实现了轻装上阵,切实激发了开发区发展的内生动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推动陕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