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

时间: 2002-12-05 00:00 来源: 新华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时期。与此相适应,政府机构改革也随之展开。

1982年的机构改革:

1982年,我国自上而下地展开了各级机构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要求减少副职,提高素质。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机构数量和人员也要大幅度减少。这次改革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加快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但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1988年的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强调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改革的重点是那些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非常设机构数量、人员编制都有明显减少。

1993年的机构改革:

这次机构改革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行的,它的核心任务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要减少27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8年以来的机构改革: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