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决策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在“精准核编、动态调剂、挖潜创新、规范管理”四个方面下功夫、谋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当前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难题,为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在“精准核编”上下功夫,科学统筹编制资源。坚持总量控制,增减平衡,严格落实核编标准,科学核定编制总量,建立健全统筹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城乡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不统一、核编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以中央和陕西省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依据,联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统一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采取基础编制与附加编制相结合的方式,规范了全市各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配备设置标准,对规模较小的村小、示范实验、特殊教育学校给予适当倾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依据全市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以2019年在籍在校学生数为基数,组织完成了全市13个区县和7个市属开发区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下达和1200余所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分校核编工作,确保编制资源按需科学合理配置到位。建立健全区域内编制统筹工作机制,每年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班额、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在编制总量内对各校教职工编制进行统筹配置,实现编制总量科学合理,满足发展需要。
二是在“动态调剂”上下功夫,优化编制布局结构。坚持优化结构,统筹调剂,积极盘活编制存量,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合理配置。着眼教育优质化、多样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机构编制资源布局调整,组建设立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工作力量配备,组织完成了7个区县共计84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移交开发区管理机构编制调整工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大编制动态调剂,优化资源配置,采取跨区域、跨层级调剂等方式,将在校生数逐年减少的远郊区县1300余名教职工编制,统筹调剂到近年来学生数增长较快的主城区中小学,有效缓解了主城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重短缺的问题。加大编制挖潜力度,市级层面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对规模较小、任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撤并,按一定比例收回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部分空编;区级层面通过减编控编等方式,对部分区县重新核定编制总量后结余的事业编制按70%比例予以核减回收,先后从市级及各区县事业单位精简回收5000余名事业编制,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提供支撑。
三是在“挖潜创新”上下功夫,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坚持创新管理,丰富供给方式,大胆推进管理模式改革,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有效缓解了全市事业编制总量不足与未来教育事业发展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研究出台《西安市关于建立教育编制周转池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区县两级教育编制周转池,将精简回收的编制统一注入周转池,建立“规模控制、分级建池、动态调整、循环使用、专编专用”编制管理制度,一次性向8个编制紧张的区县下达补充教育周转编制1200名,全力保障全市2020年度义务教育用编需要。为有效缓解我市事业编制总量不足的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幼儿园、职业中学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新模式,切实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名校+”办学模式保障力度,先后为53所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的名校核增配备事业编制260余名。扎实推进县管校聘和后勤服务等重点改革,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服务供给方式,着力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编缺员问题。
四是在“严格管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管理效能。坚持规范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编制管理规定,加强科学统筹谋划,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正规化水平。以《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为依据,着眼今后三年全市教育发展需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地核查等方式,组织对全市各级新建及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投入使用和学位配备情况核查摸底,切实掌握机构编制保障底数,科学制定编制调整配备方案,完成了全市2020年度新建及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机构设立与编制配备工作,真正做到“应编尽编、应保尽保”。坚持“权责明确、规范管理”原则,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县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责任、管理权限、管理方式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进行规范明确,不断提高教育领域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教育领域机构编制管理专项督查,从严查处公办中小学混编混岗、私自占用教职工编制以及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教育领域专编专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