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不主动、变更和注销登记不及时、《法人证书》监管有死角、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安康市编委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多措并举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分类督促补办,责令限期整改。摸清市直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单位的基本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法人登记补办工作,宣讲法规政策,培训补办业务,集中一段时间,落实专人受理,简化办事程序,及时核准登记。建立法人登记手续补办工作台账,对直属事业机构和派出机构督促补办法人设立备案手续,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部门管理事业单位督促补办法人设立登记手续,对逾期仍未按照要求进行补办的,函告法人联合监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建立联席制度,加强联动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席制度,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会同《法人证书》使用管理的14家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监督各成员单位在受理事业单位相关业务时自觉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监管责任。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通气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经办科长作为联络员,便于日常工作衔接,定期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情况通告联合监管成员单位并在网站公告,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弥补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着力构建联动协调的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格局。
创造法人条件,依法实施登记。对不符合法人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抢抓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契机,对规模过小、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整合,以优化资源总量,完善组织结构,使之逐步向法人主体资格过渡,待符合法人登记条件后再依法实施登记,逐步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
加强监督检查,违规记录在案。通过审查年度报告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法人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当面反馈,记录在案,限期整改,并与机构编制调整和用编用职数审核挂钩,通报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成员单位,协同规范和约束事业单位法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