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重点从招商引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入手,秉承“诚信待客、有诺必践”宗旨,制定出台“十个一”具体措施,着力把大荔县打造成环境最好、政策最宽、服务最优、作风最实的投资福地和开放高地,让企业在大荔投资放心、经营安心、生活舒心。
一是成立一个机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组建一套专班。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组建由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包联部门组成的服务专班,负责在跟踪对接、签约落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环节提供“一对一”全程服务。
三是制定一张清单。出台大荔县招商引资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收费、服务等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凡是目录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执行下限标准。
四是打造一流服务。在经合局设立大荔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客商提供政策咨询和全程指导,引导投资者与政府部门有效对接。对引进的食品工业、精品农业、全域旅游等方面龙头企业,优先申报争取国家、省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大荔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平台无偿宣传推广。
五是推行“一站式”办公。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驻,加快实现“一门”受理、分类审批、限时办结。
六是设立一个基金。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以兑现招商引资相关补贴和奖励。
七是开通一部热线。受理“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并进行公开曝光。
八是建立一项机制。加强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引进重大项目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九是营造一流环境。外来投资者在家属就业、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等方面,享受与该县居民同等待遇并优先安排,营造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
十是设立一个巡回法庭。重点审理企业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为涉企纠纷案件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