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监管,通过出台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实施药品零售“两证合一”、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倡导电子处方平台和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五项举措,全面促进药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安全用药。
一是严格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规范新开办企业营业面积标准要求,提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强化药品零售企业专业化服务功能,监督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二是实行药品零售企业“两证合一”合并审批。对新开办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和GSP现场检查进行合并,实行一次受理、一次检查、一次发证,简化审批手续,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缩短20个工作日,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
三是规范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水平。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在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规范慢性病处方药销售管理方式,建立慢性病患者购药用药档案,切实方便患者购药。
四是引导鼓励零售企业使用互联网电子处方平台。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试行互联网电子处方服务,使广大群众在零售药店免费享受到专业的医学、药学咨询指导服务,有效化解药品零售企业医师处方来源难题。
五是倡导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明确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基本条件,鼓励有规模、有实力的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和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