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深化改革推进领导小组安排,2018年11月27日我省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对省级部门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转隶和“三定”拟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改革办、省财政厅有关领导和省级机关涉改部门负责同志、人事处处长参加会议,省委编办主任王占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领导分别就省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拟定部门“三定”框架把握的基本原则、组织人事、资产管理、预算执行和账户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政策问题进行了讲解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改革,也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要提高政治站位,识大体、顾大局,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坚决完成改革任务。二要严密组织,抓紧实施。转隶和部门“三定”规定拟定是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抓紧时间,尽快落实。按照转隶通知要求,11月底完成转隶,要依法依规做好职能交接、人员划转、经费资产处置、档案移交等工作;要按照部门“三定”规定框架的内容和格式,抓紧研究制定“三定”规定,11月30日前报省委编办。三要强化担当,确保稳定。机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个别同志难免会出现思想上的波动,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切实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强化政治担当,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考验,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四要跟踪指导,抓好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对部门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及时了解部门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各部门也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请示,加强联系沟通。机构改革结束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深改办、省委编办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五要严肃认真,遵规守纪。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各审核工作小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公道正派,勇于担当。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