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机构平均设置为10个
○市级机关行政编制精简了26%
○分流安置3480人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44.8%
在圆满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之后,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安排,适时启动了全省市级机构改革。各市党委、政府经过调研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实施“三定”;人员竞争上岗、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工作阶段,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市级机构改革任务。通过这一改革,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有所增强,组织结构和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机关作风得到改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大大提高,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支撑。
在机构改革中,各市始终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首位,在政企分开、政事政社分开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取得新突破。10个市原有行政审批事项8763项,已初步清理减少了3930项,精简44.8%。对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规范了审批程序,明确了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建立了审批监督机制。
通过市级机构改革,各市进一步理顺了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市与区县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内部之间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中央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和人员精简比例,机构编制得到进一步精简,新的用人机制逐步形成。一是在保持党委机构设置基本格局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了个别调整,市委机构平均设置为10个;二是调整了市政府机构设置形式,除西安市外其他市政府不再设直属行政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西安市政府机构由55个精简为44个。其他市政府机构平均由45个减为33个左右,精简26%,市级部门内设机构平均精简10%左右;三是市级机关行政编制精简了26%,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也得到相应精简;四是人员分流工作稳步实施,市一级机构改革后应分流人员4084人,现已分流安置3480人,占应分流人员的85.2%,其中离退休289人,提前离岗576人,提前退休439人,调事企业单位939人,辞职28人,培训学习31人,挂职锻炼71人,其他11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