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6-03-01 09:42 来源: 省编办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列省委机构序列。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定省级党群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陕编办发[2014]71号),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我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省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省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

(四)审核省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省委各部门之间、省政府各部门之间、省委与省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省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审批省级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处级领导干部职数。

(六)拟订省级机关各部门和省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党委、政府机构设置。

(七)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八)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九)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办法;拟订省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及实施办法;审核省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以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和调整等事项;指导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及中央部委领导为主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十二)监督检查全省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中央编办。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扎实开展省级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

(三)认真做好市县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五)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与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

(六)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七)认真细致地做好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统计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省编办2016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和“陕西省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54人,实有行政人员5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事业人员4人。

陕西省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人员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16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066.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64万元,上年资金结余25.6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066.26万元,具体是:基本支出817.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万元,项目支出248.82万元。

2、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2016年各项支出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653.72 万元,为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8.20万元,为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机关服务28.69万元,为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65.71万元,为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5万元,为项目支出;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万元,为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2万元,为基本支出,用于我办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万元,为基本支出,用于缴纳我办所有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比较,变动的原因除了正常的调资外,主要是2016年预算管理新增“陕西省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其各项预算数据都纳入省编办2016年部门预算。

3、2016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39.6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2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加3.97%,增加为新纳入的“陕西省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支出,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比较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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