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职能明确、精干高效的县级水利体系,咸阳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一件事情由一个单位承担”的原则,在县级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内进行了调整优化。
机构设置实行“6+X”或“6-X”模式。“6”即县级水利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一般规范设置: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湖库管护中心)、水资源工作站(节约用水工作站)、水土保持工作站、城乡供水保障中心、水利综合执法大队、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站);大型水库建设管护任务重的县,在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站)加挂“水库移民工作站”牌子。
“X”即根据县级实际,对有重大水利设施的,可设置专门管理服务机构。
对水利工作任务较轻的市辖区,实行“6-X”设置模式。譬如:渭城区在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所属的渭河生态区建设服务中心,加挂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牌子。
优化整合后,咸阳市13个县市区水利系统共撤销事业单位30个,收回事业编制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