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委编办召开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

时间: 2020-04-28 17:13 来源: 宝鸡市委编办

4月24日,宝鸡市委编办召开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人员划转等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金台、渭滨、陈仓区委编办主任以及业务股室同志参加会议。市委编办主任陈小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发放了市级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的批复,市委编办副主任张彦龙宣读《宝鸡市市级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方案》,从机构整合组建、职责划分、人员划转的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提出了有关要求。各与会部门就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议指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参与部门认真负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前期开展了调研摸底,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和机构组建方案,对划转人员进行了预先梳理,完成了机构设置批复及“三定”规定印发等工作,改革整体稳步、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目前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改革后续工作,落实文件精神不能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一要思想高度重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改革要求,准确把握改革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服从改革安排,抓紧做好队伍组建、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等工作。二要严格执行政策。人员划转是本次改革的关键,各涉改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上明确规定的五个基本条件进行人员划转,严把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和红线要求,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三要积极稳妥推进。组织、财政、人社、司法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定专人审核,确保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完成改革任务;四要严明改革纪律。各涉改主管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财政、机构编制纪律,做好涉改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对一些苗头性、潜在性问题要正确引导,把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