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把开展药品经营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认证“两证合一”工作作为推进行政许可改革的重点,不断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行为,从今年9月份开始,全面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新版GSP认证“两证合一”工作,凡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只需递交一次资料,通过一次现场检查,可一次领取两张许可证,即可完成药品经营许可和新版 GSP认证事项,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20个工作日缩短至 20个工作日,简化了行政审批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大幅提高,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
减环节,环节减少60%
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和流程,整合许可认证工作程序,将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者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合并为一证,将原先需要通过3次申请、3次材料审查、2次现场核查的程序,改为一次申请、审核和检查,即可完成办理两张证书,审批效率大幅提升,解决了群众开药店多种经营办证难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压时限,时间压缩80%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是从事药品零售企业所必需的证照,办理时间越短,成本消耗也就越少。宝鸡市将原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30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90个工作日改为“两证”合一后,合并审批办理时间压缩为20个工作日,对资料齐全的现场安排检查,对现场检查合格的压缩审批时限,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受到办事群众普遍好评。
强监管,效能提升50%
强化审批监管职责,建立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围绕日常监管、药品抽验、举报投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分析、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内容、频次和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获证企业于6个月内组织“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的突击检查形式),公告检查结果,督促企业整改,监督企业有效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于“问题药品”,督促有关企业采取停用、召回等方式,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系统性风险,采取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等举措,防止源头性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优服务,满意度100%
事前提前介入,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资料缺陷和现场检查缺陷一次告知制度,为申请企业提供信息、政策咨询,上门对企业的筹建、验收和认证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新开办企业的药品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培训、考核,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药学知识水平,不断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专业服务能力和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