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采取四项措施  扎紧机构编制管理“篱笆”

时间: 2017-08-07 11:20 来源: 汉阴县编办

日前,汉阴县印发《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四项措施,扎紧制度“篱笆”,规范全县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严明机构编制审批事项。《通知》规定:各级各部门在办理设立、合并、撤销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变更机构名称、机构规格、隶属关系、加挂牌子,调整经费形式,调整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调整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申请使用空缺编制;上编和下编等机构编制事项时,应逐项说明申请理由、制度依据和机构编制使用情况,坚决杜绝临时动议机构编制事项行为,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通知》规定:涉及设立、合并、撤销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变更机构名称、规格、隶属关系,调整经费形式,增加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调研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县编委会研究审定,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发文予以明确,坚决杜绝擅自设立机构、提升机构规格和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

三是严把机构编制工作程序。《通知》规定了申办机构编制事项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步骤,制定了操作规范流程图,明确了每一具体事项需要上报的文件资料,减少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办理效率,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形成了凭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有效防范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廉政风险。

四是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控编减编有关要求,对不符合办理的机构编制事项,不遵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不按机构编制工作程序提交的事项,一律不予受理。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进行查处,切实管好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