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教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行动自觉。
为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在领导干部中形成学习《条例》、遵从《条例》的良好氛围,省委编办主动与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沟通对接,将《条例》纳入干部教育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由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安排专任教师授课。为增强学习培训效果,省委编办购置了500本《条例》单行本,放置在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学员宿舍,作为自学必读书目,并购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作为授课教师参考书目。
为做好全省《条例》进入党校(行政学院、学校)课堂工作,省委编办和省委党校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结合各类干部培训的实际,统筹考虑,将《条例》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中,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协助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做好《条例》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料和师资力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围绕《条例》进行一次授课或专题辅导。机构编制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党校(行政学院、学校)联合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对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